當電源斷開后,低壓并聯電容器上往往仍儲存有一定量的電荷,這一剩余電荷會帶來兩個問題:
(1)電容器斷電后還有電荷,人接觸就有觸電危險;
(2)剩余電壓很高時電容器再投用,剩余電壓跟電網電壓疊加造成過電壓,電容器絕緣會受到影響,縮短電容器預期壽命甚至有絕緣擊穿的危險,同時對電網帶來不安全影響。
所以電力電容器及其裝置相關標準做出了對電容器要進行放電的規定。國標GB/T 12747.1-2004《標稱電壓1k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自愈式并聯電容器》要求“電容器從電源上斷開后應在3min內將電容器的初始峰值電壓降到75V或更低”,并要求“電容器剩余電壓降至10%額定電壓才允許再投入”。